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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总督学向校长办公会做3-4月份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发展与质量管理处     来源:     点击:

按照学校《教育督导管理办法》(应院〔2021〕6号)文件要求,总督学需每两个月向校长办公会汇报督导情况。2021年5月31日,在办公楼315会议室,总督学向校长办公会汇报了3-4月份的督导工作。会上,总督学从3-4月份主要督导工作、督导工作中发现的优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建议四个方面,对前期工作情况作了详尽汇报,与会校领导听取汇报后,一致认为督导工作开展的扎实有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助力。最后,范晓伟校长针对问题和建议指示由发展与质量管理处牵头,纪委和院长办公室配合,将问题和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并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