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办学条件静态监测指标和实时动态数据的有机统一,持续推动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39号)文件要求和教育部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调度工作安排,现需统计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2024年12月份相关数据,具体事宜如下。
一、统计时间截点
2024年12月10日。
二、统计内容及分工
1.学生数据
高职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数、专科留学生在校生数、普通预科生注册生数、附设中职班在校生数,责任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成人脱产在校生数、成人业余在校生数、成人函授在校生数、进修生数,责任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2.教师数据
专任教师数、校外教师数、行业导师数、外籍教师数、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副高级以上专任教师数,责任部门:人事处。
3.校舍面积
校内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和行政办公用房面积,责任部门:后勤处;
校外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责任部门:教务处、校企合作与就业处。
4.资产设备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处。
5.图书资源
纸质图书、数字资源,责任部门:图书馆。
6.立项批复拟建设教学行政用房项目和已开工建设教学行政用房项目,责任部门:基建处。
三、工作要求
1.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达标建设成效作为国家及省级新一轮职业教育重大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确保按期完成数据统计工作。
2.各项指标数据要注意保持逻辑连贯性,以2024年9月份人才培养工作平台中报送的数据为基础,保持平稳增长为宜,如数据出现增长或减少需简要说明原因。
3.各相关部门统计工作完成后,请使用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数据统计表(附件)填报数据,统计表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4年12月11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发展与质量管理处(郑州校区办公楼501室)。
工作联系人:陈一岩,电话:612025;苏飞,电话:614422。
发展与质量管理处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