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教发规〔2017〕4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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